宿区政办发〔2008〕167号
区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成立宿城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争创“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各项工作,构建完善全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开放互动、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宿城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健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薛东风 副区长
成 员:王永彬 区委办公室主任
秦永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安 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人事局局长
吴光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郑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陈 迅 区教育局局长、体育局局长
施建三 区科技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徐 柏 区民政局局长
龚耀光 区司法局局长
朱振方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心理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义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 勇 区计划生育局局长
卜士凯 区卫生局局长
朱具忠 区园林局局长
刘炳正 区农林局局长
郝继营 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郇 伟 区机关党委书记
葛志斌 区总工会主席
朱静波 团区委书记
徐海霞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蔡士君 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和各街道办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陈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社区实验区△ 机构 成立 通知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