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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宿城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09:21  浏览次数:[ ]次

宿区政办发〔2008〕167号

区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成立宿城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争创“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各项工作,构建完善全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开放互动、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宿城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健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薛东风 副区长

    成  员:王永彬 区委办公室主任

    秦永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安  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人事局局长

    吴光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郑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陈  迅 区教育局局长、体育局局长

    施建三 区科技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徐  柏 区民政局局长

    龚耀光 区司法局局长

    朱振方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心理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义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  勇 区计划生育局局长

   卜士凯  区卫生局局长

   朱具忠  区园林局局长

   刘炳正  区农林局局长

   郝继营  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郇  伟  区机关党委书记

   葛志斌  区总工会主席

   朱静波  团区委书记

   徐海霞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蔡士君  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和各街道办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陈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社区实验区△ 机构 成立 通知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60份

上一条:关于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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