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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宿迁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11:07  浏览次数:[ ]次

请各社区教育中心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附件1遴选办法,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百姓学习之星”候选人,于9月13日前将材料报至区教育局职社科邮箱sczj309@126.com。

2.认真研读通知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市、区活动周相关准备工作,全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宿迁市教育局文件

宿教职发﹝2016﹞018号

关于举办2016年宿迁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洋河新城社会事业局,宿迁开放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3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社教[2016]2号文件精神,大力营造“全民学习 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宿迁”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我市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建设学习型宿迁

(二)时间:宿迁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定于10月26日上午在宿迁开放大学举行。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围绕宿迁社区特点和社区文化特色,面向不同类型的社区成员,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学习活动。从宿迁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社区特色讲坛、才艺展示、读书沙龙等,展示全民终身学习成果,提高居民参与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二)开放各类教育学习资源。动员组织各类教育资源,包括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及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为社区居民学习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资源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教育活动日”“学习开放日”等活动,拓宽市民学习渠道。

(三)继续推进全民阅读。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社区阅读指导员要依托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居民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素养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阅读指导和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终身阅读。

(四)总结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通过评选感动百姓的学习之星和深受百姓欢迎的学习品牌项目,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我市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活动组织

(一)组织单位。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由市教育局主办,宿迁开放大学承办。

(二)活动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县(区)活动周工作方案,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辖区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参与活动周的各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县(区)活动周工作方案于9月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

(三)加强宣传。充分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展示我市社会教育成果,定于9月21---23日深入县(区)拍摄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事迹;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并于活动周总开幕式上宣传展示。

(四)总结经验。本次活动结束后,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和《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

附件:

1.2016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办法

2.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2016年9月8日


附件1:

2016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遴选办法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终身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遴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2.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终身教育活动,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继续教育。

(3)示范作用明显。在坚持读书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受到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均可参加遴选展示。

2.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形成特色品牌,成绩显著。参与学习的人数多,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百姓满意度高,形成良好社会影响,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遴选名额

全市计划遴选10名左右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左右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县(区)可推荐“百姓学习之星”1--2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2个。

四、遴选方式

1.组织遴选。各县(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对照条件,组织遴选工作。

2.进行公示。各地将遴选结果在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确认公布。从各地推荐的典型中,分别择优遴选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向教育部、省有关部门推荐。其余的由市里确认公布。

五、材料要求

(一)“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写《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和《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写《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三)各县(区)要确定事迹特别感人的学习之星1人,深受百姓喜爱的学习品牌项目1个。需提供5分钟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

(四)请于9月20日前将材料报市教育局职社处。


“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党 派


参加工作

时 间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学 历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个人简历


参加学习

情况


奖励情况


主要事迹和成效(不少于1000字)


本人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及感人事迹概括(100字以上)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教育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


品牌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


开始时间


活动地点


受益群体


获奖情况


品牌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不少于1600字)


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教育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

县(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专业职称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日

学历

地址

联系电话































注:请按推荐顺序填写登记表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


县(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品牌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起始

时间

参与人数(人次)

所附材料

(总结、视频)

地 址

品牌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




























注:请按推荐顺序填写登记表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6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活动周”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1:


单位职务


联系方式

电话:


E-mail


开幕式时间


开幕式举办地点


活动周主题


参与开幕式人数


主要活动内容及参与人数

1.

2.

┅┅

注:各县(区)均需填写,各设县(区)负责汇总本辖区内的统计表并统一上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6年宿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全区社区教育办学成果进行专项拍摄及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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