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职〔2006〕17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
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加快发展社区教育,推进我省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
二〇〇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