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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1:30  浏览次数:[ ]次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职〔20097


关于开展江苏省社区教育示范乡镇
(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多年来,我省社区教育工作积极实践,开拓进取,一大批乡镇(街道)在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培训网络,创新体制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开展社区培训活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广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领,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教育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工作意见》(苏教职[2007]2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组织开展江苏省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省级社区教育中心所在的乡镇(街道),省级及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所属的乡镇(街道)。

  二、创建标准

  1.领导高度重视。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树立符合本地实际和创新特色的社区教育理念。社区教育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方案等。

  2.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协调社区教育工作坚强有力,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基础设施良好。社区教育中心建设达到或超过省级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有三分之一以上教学点能为远程教育提供条件,方便社区居民学习。加强富民信息网站和数字化社区建设,内容丰富,及时更新,居民点击率较高。

  4.保障举措落实。乡镇(街道)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按常住人口年均1元列入日常性财政开支,并逐年有所增加。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配备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社区教育队伍。社区教育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实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率达100%。兼职教师及志愿者队伍实行注册登记,规范管理。

  5.教育网络完善。能充分利用社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社区居民服务,在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方面成效明显,形成以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主体、村(居)教学点为基础、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教育培训实体网络。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教学点教育培训阵地落实,教育培训人员和管理人员落实,教育培训项目落实,教育培训活动经费落实。

  6.课程资源丰足。建设一批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的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多种媒体学习课程,组织编写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乡土教材。利用好各类社区教育网络资源,较好地满足村(居)民的多样化学习需求。

  7.开展社区教育研究。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取得一定成果,积极开发社区教育培训项目,具有有特色的品牌教育培训项目。

  8.创建学习型组织。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步骤,有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在建设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村居、学习型家庭等方面成果显著。

  9.彰显文化特色。在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开发民俗文化、借鉴外来文化、传播先进文化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10.教育成效明显。面向社区各类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教育培训活动,社区成员参与率达50%以上。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农科教结合基地建设,培养致富骨干和创业带头人等方面成效明显。在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较高,较好地发挥社区教育示范作用。

  三、创建要求

  1.推荐程序。在认真扎实做好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省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推荐工作每年进行一次。2009年评选50个,各市申报数控制在4-5个。乡镇(街道)对照上述标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地检查并上报结果;省教育厅进行抽查复核,同时在江苏教育网上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在推荐、评选、公示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发文公布,授予江苏省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称号。

  2.材料要求。乡镇(街道)要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认真总结,提交一份内容翔实、全面客观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体现社区教育先进理念,反映工作成效、工作特色和工作亮点,突出示范性;填写申报表一式5份,县(市、区)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并提出申报意见,于7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省社会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省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25-86265533 ,联系人张珠龙)。

  各地要以创建省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工作为抓手,加强对示范乡镇(街道)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对评选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的单位,省教育厅将会同各市教育局实行动态管理,复查视导。

  附件:江苏省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社区教育 示范 乡镇 街道 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3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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