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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宿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1:21  浏览次数:[ ]次

关于举办2016年宿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区社区学院(宿城中专):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3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苏教办社教[2016]2号)和《关于举办2016年宿迁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宿教职发﹝2016﹞018号)文件精神,大力营造“全民学习 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决定举办宿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宿城。

(二)时间:10月21日至26日。10月24日举行宿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围绕宿城社区特点和社区文化特色,面向不同类型的社区成员,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学习活动。从宿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社区特色讲坛、才艺展示、读书沙龙等,展示全民终身学习成果,提高居民参与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二)开放教育学习资源。组织宿城区各类教育资源,包括职业学校、中小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老年大学、少年宫及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为社区居民学习提供有效服务。要求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资源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教育活动日”“学习开放日”等活动,拓宽市民学习渠道。

(三)继续推进全民阅读。积极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要求社区阅读指导员依托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居民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素养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阅读指导和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终身阅读。

(四)总结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感动百姓的学习之星和深受百姓欢迎的学习品牌项目,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我区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活动组织

(一)组织单位。全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由区教育局主办,宿城区社区学院(宿城中专)承办。

(二)活动要求。区教育局负责对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要根据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活动周工作方案,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辖区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参与活动周的各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通过活动周开展,借助媒体展示我区社会教育成果,弘扬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事迹,广泛宣传社会教育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激发社区居民学习热情。

(四)总结经验。本次活动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形成工作总结,并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报送市教育局。

四、开幕式展牌制作

每个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做2块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展板(宽90㎝×高120㎝),内容主要包括近两年社区培训、教育服务、老年风采、学习之星、特色品牌等。具体要求如下:

1.表现形式:文字介绍、图片资料。

2.版面设计:各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做好展板电子版面的设计工作,可按前言、制度建设、特色活动、取得成效等设计成几个版块。版面内容要丰富,统一做成jpg图片格式。

3.制作及费用:区教育局已联系一家广告装潢公司统一制作,并由其统一送到展出地点展出,所需制作、运送等费用经局领导同意由各校平均支付。

请各校主动与“宿迁市大荣广告装潢有限公司”联系,务必在10月17日前将展板内容电子稿同时发至邮箱:634832291@qq.com(装潢公司)和sczj309@126.com(职成教科)。

大荣广告装潢公司联系人:荣经理,电话:13905248615或84357467;公司地址:宿迁市大荣广告装潢有限公司(宿城新区雅典城西门北侧)。

今年我区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举办2016年宿城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各校务必高度重视,特别是学习之星、学习品牌推荐遴选和开幕式展牌制作一定要认真对待,确保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附件:2016年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办法

宿城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2016年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遴选办法

一、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终身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遴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在校任职教师。

2.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终身教育活动,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继续教育。

(3)示范作用明显。在坚持读书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受到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二、宿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均可参加遴选展示。

2.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形成特色品牌,成绩显著。参与学习的人数多,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百姓满意度高,形成良好社会影响,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遴选名额

全区计划遴选15名左右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左右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乡镇街道可推荐“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1个。

四、遴选方式

1.组织遴选。各社区教育中心联系乡镇(街道)相关直属部门和社区(村、居),对照条件,组织遴选工作。

2.进行公示。各地将遴选结果在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确认公布。从各地推荐的典型中,对符合条件的“百姓学习之星”和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进行确认,并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进行表彰。

五、材料要求

(一)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写《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和《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

(二)宿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写《宿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宿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各一式2份;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三)请于10月17日前将材料报区教育局职社科。

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党 派


参加工作

时 间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学 历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个人简历


参加学习

情况


奖励情况


主要事迹和成效(不少于1000字)


本人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及感人事迹概括(100字以上)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教育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宿城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


品牌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


开始时间


活动地点


受益群体


获奖情况


品牌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不少于1600字)


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教育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宿城区“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专业职称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日

学历

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品牌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起始

时间

参与人数(人次)

所附材料

(总结)

地 址

品牌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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